毛泽东主席下决心处决刘青山、张子善

               —1952年2月10日 河北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一角

    1952年2月1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到会的有21800多人。河北省人民法院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组成临时法庭,对刘青山、张子善予以公审和宣判。刘青山,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被捕前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前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天津专区专员,被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张二犯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没有被凶恶的敌人和险恶的斗争环境所征服,建立过功绩。但是,他们却在全国胜利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作风的侵蚀和引诱,蜕化变质。他们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的造船贷款、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剥削民工供应粮及骗取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6272万元(旧币)。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机关生产”。他们还勾结奸商,投机倒把,使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刘、张二人生活腐化,贪污挥霍达37825万元。其中刘贪污1.8399亿元,张贪污1.9426亿元。1951年11月刘、张二犯的大贪污案被揭发出来,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开除了他们的党籍,并依法逮捕归案。鉴于罪恶严重,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奉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二犯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会上,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发表讲话。号召全省干部和全省人民要从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中吸取应有的教训,要认识到资产阶级三年来猖狂进攻的严重性。为了迎接国家的经济建设,我们要提高警惕、团结一致。在围剿大贪污犯的斗争中,再接再励,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人民网资料)

对毛泽东的所知、所思、所悟

    1951年11月中旬,河北省委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罪行被揭发。根据刘、张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委建议省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逮捕,华北局接到省委的请示后,经讨论并报请周恩来总理批准,决定将他们逮捕法办。
    11月29日,华北局向毛泽东、党中央作了关于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情况的书面报告。
    11月30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转发这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常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11月29日、12月2日,张子善、刘青山被依法逮捕。根据党代会代表们的建议,河北省委经过研究,12月4日报请华北局批准,作出了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
    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张二人的处理意见:“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12月20日,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当时之所以加“或缓期两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有回旋的余地。
毛泽东对此事极为关注,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处理,下决心坚决予以严惩。他甚至认为,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从这个认识基点出发,毛泽东立下了对党内腐化行为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的坚强决心,并不为任何请求稍加宽恕的意见所动。
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的黄敬,曾在冀中担任过区党委书记,是看着刘、张成长起来的。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他找到当时还兼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薄一波说,中央已经决定了,恐怕不宜再提了。黄敬坚持要薄一波反映反映。薄一波说,如果一定要反映,我陪你去向毛主席说,黄敬坚持不去,只是要薄一波把他的意见转报毛泽东。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黄敬的意见,毛泽东听后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一条!”这是张子善的遗言。“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这也是张子善在刑场上的一席话。“拿我作个典型吧,处理我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遗言。
    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的案件整整教育了一代人。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兹将华北局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给中央的报告发给你们研究,望你们注意发现所属的同类事件而及时加以惩处。
                                                      中 央
                                                   十一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毛主席,并中央:
    最近,我们发现了河北省天津地委和专署有严重的贪污浪费和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据初步检查材料证实,现任地委书记兼专员张子善和前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发给群众房地补价合计四十五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为贪图暴利,曾利用蜕化干部从东北盗运木材达四千立方米;勾结私商张文义等,以四十九亿巨款从汉口贩卖大批马口铁,私商从中贪污中饱,破坏国家政策。张子善、刘青山日常生活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只有账可查者,二人私用达四、五亿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据有账可查者,达一亿三千万元。张子善为消灭证据,曾亲手焚毁约计一亿五千万元的单据和其它单据一七八张。
    由于我们最近派人到天津检查和逮捕了与张、刘等勾结、破坏政策的私商,张子善已十分惶恐不安。根据其所犯错误和罪状,经华北局讨论,总理批准,决定即将张子善逮捕法办(张现在保定参加河北省党代表会);刘青山归国后亦予逮捕,刘出国前,我们对其贪污腐化行为未能发现,以致造成今天的被动情况,这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应引为教训。
                                                   薄一波

                                                   刘澜涛

                                                  十一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文章来源: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4917862.html?fr=q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