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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中的利益最大化和换位思考

2021-12-29 21:26正中堂正中堂

关于拆迁中的利益最大化和换位思考

前两天写了一篇关于拆迁的文章,文章中我不主张强拆,应该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技巧和方法,通过倒逼达到顺利拆迁的目的。

意料之中的遭到一些网友的指责,更有网友给我发了私信:

老百姓得罪你了??老百姓只是为自己争取最高的利益他有什么错,你这高度你这境界太高,别人企及不了,可你为了博取关注天天发的什么玩意儿?那你换位思考,你是老百姓,你想把自己拆迁利益最大化,你会怎么做?

我觉得现在很多人思想特别混乱:

1,老百姓?谁又不是老百姓,我们都是国家的老百姓,不要涉及到自己利益了,就把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装可怜博同情,我们是法治社会,不能靠人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别人小看你给你划阶层你不舒服,自己就不要给自己划阶层了。涉及到分享你说一律平等,涉及到担责你说你是平民百姓没有能力没有那么高觉悟真的不合适。

2,利益最大化和换位思考,这本来就是相互矛盾的问题,想利益最大化的人没有资格谈换位思考,如果被拆和拆迁双方都想利益最大化,何来的换位思考,你要求利益最大化,要求别人站在你的角度换位思考,说到底就是一切以你为中心呗,这时候对对方的损害一定是最大的,你也要为别人换位思考,换位思考的目的就是双方放弃偏执的利益最大化,达到折衷和和谐的结果。

3,我们不要站在自己角度双标评判问题。有的网友说,城中村的平房小楼好好的,多有烟火气,为什么要拆?当拆迁不涉及你的时候你会抱怨石家庄落后,没有高楼大厦,简直就是个农村,当涉及到你了,你又说没必要拆,这种真的是品行问题。

4,有的网友冷嘲热讽说拆除城中村临建违建,杜绝城中村居改商和不合规出租是好手段,难道这些不是应该坚决杜绝的吗?石家庄拆迁之所以困难,就是养虎为患,基层干部没有坚守法律底线,请问,居改商,分割房屋出租,违规建房,私搭乱建,这些公平吗?对远离市区的农村来说公平吗?这些收益合法吗?难道不应该追缴吗?如果城区楼房的居民都到大街上圈地占地又怎么办?你会怎么说?你说的时候反观自己怎么做的,难道我们拿着这些不合法的收益就这样心安理得?

5,有些人平时给国家要扶持要福利,遇事自己利益寸土不让,让别人不要给他讲大道理,既然你一心为己为什么国家就该事事想着你,你不为国家利益着想,只等国家阳光雨露,只索取不付出,如果国家仍然一概对待就不会有人爱国了。

6,有人说一定会说我唱高调,涉及到自己利益时、拆迁到我家时让我无条件第一个去签字。为什么无条件?国家也不会无条件拆迁,但是,条件要合情合理,另外,每个人的境界不一样,我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也没那么低的境界,我家有一套带小院的房子,前阵子拆违建,我老婆就担心小院被拆,我就说了,第一我们这是公转商的房子,当时单位分房就自带小院,应该没问题,如果有问题,拆就拆,大家都一样,没什么可担忧的。另外,博物院地下商铺是五证俱全,也是当时市里面的面子工程,烂尾了,赔了六十万,上访无果我也是诉诸法律等待结果,也没有因此敌视社会,我们家在益友买的车位开发商也没钱了,国家正规邮币卡平台说整顿没说违法,关了六七年没消息,赔了七十万我也没说什么,改革总会有牺牲,国家的事情多的是,需要耐心等待,你觉得你自己的问题重要,更重要的事情多的是,只要大的方向是对的,只要国家给你机会,一切损失都能挽回回来。

所以说,拆迁,是政府为了改善我们的生活,改善我们的环境,也是城市建设的需要,是社会的进步,私权永远要服从公权,个人利益永远要服从集体利益,如果集体和公权不存在了,我们的一切更是无从谈起,谈条件应该在合理的范畴内法律的框架下,有时候该做出点牺牲就要勇于承担,只要我们生活的趋势是好的,国家是我们的,城市是我们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去呵护去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