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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冤假错案成功翻案?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021-12-31 11:02正中堂正中堂

刑事辩护:冤假错案成功翻案?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大力推广和深入人心,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少。

但是越来越少并不意味着根除,换句话说,一不小心冤假错案仍然会发生,而且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包括我们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这种冤假错案确实会发生,甚至我们自己也躲无可躲避无可避,有没有更好办法能够解决或者应对呢?

当然有办法。

毕竟任何时代任何地方,对于任何人来讲,只要不放弃,办法都会比困难要多,实际上主要是要具备三个条件才行,缺一不可。

一个勇于担当的公检法人员。

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别是刑事案件,必然会存在一个,甚至多个没有担当、缺乏正义感的公检法人员。

否则,冤假错案很难发生。

一个冤假错案的形成,就像打造一部车或者建造一栋楼,涉及的环节极多,防止错误发生的机会当然也就很多。

在任何一个错误环节上,有人及时按下刹车键,错误就能及时避免。

现实中,恰恰是因为没人敢担当,所以才会有人明明发生问题,却因为与自己无关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高高挂起,最终导致冤假错案列车一路高速冲到法院,此时再想刹车,难度就极大,一旦搞不好就会车毁人亡。

相反,如果从开始每一步大家都严防死守,不让错误轻松前进,那么,后面的压力就会变小,刹车的难度自然就会很低,车毁人亡的可能就很小,成功的概率当然就变得更高。

我们坚信:

今后有担当的公检法人员会越来越多,只想着明哲保身的人自然濒临灭绝,冤假错案也会越来越少。

一个有能力又有正义感的律师。

律师能力突出,就不至于在错综复杂的材料中迷失方向,才可能更快找到案件突破口,唯有如此,才有可能一击致命一招制敌见血封喉。

否则,律师水平不够,面对如山卷宗材料则会狗咬刺猬——无从下口,当然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自然会浪费掉解决案件的最佳机会。

律师正义感十足,才敢于面对各方面的外界压力,坚持在正确的方向上艰难跋涉,不成功绝不轻言放弃。

缺乏正义感,面对公检法的压力,可能转而劝当事人认罪伏法,而不问案件究竟是否冤假错。

面对律师的调转枪头,当事人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想死不能。

最终,本来清白的当事人,被陷入万劫不复永难翻身之境地。

当然,这种缺乏原则的律师只是少数,大多数律师特别是热爱刑事辩护的,都是满腔正义感,为了当事人可以不惜与公检法闹得不欢而散。

所以,找到有能力又有正义感的律师,并非难如登天。

一颗永不妥协、坚持到底的强大内心。

即便有好律师和勇于担当的法官,这些仍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因为就像小板凳的三条腿一样,它还缺少一个最关键环节——当事人自己永不服输的信念。

实际上,这可能是一个最重要的环节,缺少这个,其他都无从谈起。

毕竟,自救者天救。

想要别人帮助自己,最低要求是要证明自己值得别人帮助。

可见,当事人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的案件要充满信心,要坚信自己是对的,必须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强大内心。

否则稍微遇到挫折,就愁眉苦脸丧失斗志,即便别人想帮我们,一旦看到我们这种精神状态,也没有心情继续提供帮助了。

因为如果帮助只是举手之劳,大多数人会愿意提供帮助,而如果帮助之前还需要先做一系列准备,比如心理建设重拾信心,帮助者的工作量就会加倍,别人帮助我们的积极性当然会大大降低,甚至直接放弃。

所以,成为一个顽强的充满斗志永不放弃人,或许老天也会多看我们一眼。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眼,有时转机恰恰就在这一眼上。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