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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政府违法行政,就要付出违法代价

2023-05-15 09:51正中堂正中堂
最新的民告官判例,镇政府居然败诉?(点击原文

一个老人去世后,其儿子樊佛宝选择土葬方式,将其葬在自家的坟地。但一个多月后,大桥镇政府在未通知老人的子女的情况下派人将坟墓挖开,将尸骸带走送至殡仪馆。在樊佛宝将其告上法庭后,该案件于今年4月17日一审判决,结果镇政府败诉。法院指出,该事件涉及程序非法和越权执法,判决赔偿樊佛宝精神抚慰金一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值得我们向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致敬。
 
吴晓胖的看法:
 
1.大桥镇的做法是明显超越法律授权的,是严重违反以法治国理念的非法行为,涉嫌滥用职权。即便在2012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前,他们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有永修县的民政部门才能具备这样的权力。随着以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殡葬管理条例》在2012年修订时,明确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这意味着民政系统已不再具备强制执法权。
 
2.尽管处理丧葬事宜看似不大,但它关乎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和丧葬礼仪制度,历代先贤都非常注重。人们普遍认为,逝者的灵魂并未真正离去,而成为神明保佑家族平安和繁荣昌盛。因此,每年的多个庆典和春节期间,人们都会非常礼仪地进行烧纸、奠祭、贺礼等仪式。
 
3. 传承万代的血脉茁壮成长,人们对待长辈都充满敬意。家族里的亲人都是在同一屋檐下相处过的,有着深厚的感情。因此,人们通常会面向祖墓焚香烧纸。但对于更远的先人,由于没有真切的感受,后人通常不会过于关注他们的坟墓。因此,所谓的土葬与火化的争议,从根本上讲是不必要的。
 
结尾:
 
城市居民已经失去了对土地的使用权,火化成为唯一的选择。但是在农村,人们依然保持着与土地的联系,因此他们依然坚持土葬。这导致了民政部门和农村老百姓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在某些执行政策严厉的地方,老百姓会将骨灰盒放入棺材,然后埋在地下,这样一样能够留下一个坟墓。然而,这并没有节省土地和木材,反而增加了火化费用和污染的危险。总而言之,这些争议都是因为要从老百姓那里收取费用而引起的。因此,不难想象会引起小范围的反抗和不满。然而,我们现在需要关注的是,如果老百姓不再有自己的坟头,那么回家祭祖的游子又该如何隆重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