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做好这5点,确确实实的能翻案!
再审翻案难?做好这5点,再审不再是走程序,而是确确实实的能翻案!
再审不是审判程序,而是监督程序,是法院自我纠错程序的一种,所以申请再审的时候,一定要区别于一审、二审的案件思路。
很多当事人觉得我的案子在再审的时候仅是走了一下程序,根本不能翻案呀?
张律师在解答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案子再审是有希望翻案的,但是因为当事人踩了一些再审的“坑”,导致结果不理想。所以再审只要找对突破口,翻案的概率依然很大。
为此张律师通过实践经验总结了申请再审的5大注意事项,让再审不再是走走程序,而是实实在在的能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一 只有法定的13种情况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
很多人以为,只要法院判错了,就一定能申请再审,让错案有机会被纠正。
但实际上,相对于一审、二审,再审立案的门槛更高一些。
只有法律规定的13种情况,才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所以如果想申请,一定先看看自己的案子是不是符合这13种情况。
二 如何寻找申请再审的翻案突破口?
这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所在,怎么确定自己案子的翻案突破口是什么?在这里张律师说一个实用小技巧,仅供大家参考。
很多时候案子的判决明明存在错误,可是再审法院却不受理或者是不支持诉求。
比如我们常见的:
核心事实被“故意忽略”
明明提交了很多重要的关键事实,判决书却一字不提。
重要证据被“选择性无视”
银行转账、微信聊天、专业鉴定报告,全都交了,法院只引用对方的两张纸。你质问“证据未质证”?法院回复:“没义务都写。”
法律关系被“偷换”
合作协议说成买卖合同,借款说成赠与,写着风险共担却判你全责。
想确认法院定性错误,它却说:“这属于自由裁量。”
这些情况很常见,所以申请再审的时候,先对自己的案件做一个详细的分析,看看和以上的13种情况中的哪一种符合或者是能靠的上。
比如可能符合“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这条,但你手里没有确定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证据伪造,但是可以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理由,先把案子立上再说。
然后再寻找别的突破点,予以相互佐证。
另外一点如果你在二审的时候提出的问题法院没有予以确认,那么再审一定要找新的突破口,双重保障。
三 申请再审时,放宽视觉。
可能很多人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张律师以自己做案子习惯给大家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对方主张合同标的1000万,我方主张2000万,但是二审法院判决支持1000万。
如果申请再审的话,张律师一般是这样的做案子思路:
1 先看判决书,一审、二审法院这样判决的证据是什么。然后挨个琢磨证据被作为认定案件的程序是不是合法的,比如有没有经过质证、证据的来源是不是合法、法院对证据的采纳过程有没有问题。
2 看判决中法院采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然后查询法律的规定,法院以往的判决,以及指导案例等,确定法院采用的法律依据是不是正确。因为不管是二审还是再审,程序违法一直是翻案的重要机会。
3 看案件事实情况,然后针对案件事实,我方的证据是不是充足,有哪些不足的地方,是否还能重新取证,如何取证。
4 看对方的证据对我方有哪些不利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如果应对。
5 审判程序中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自认,或者是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申请再审的时候如何向法官解释,法官才能相信自己。
所以放宽视觉的意思就是:不要只盯着自己这一方,要综合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对方的证据来最终确定再审思路。
四 申请再审的期限是6个月
拿到二审判决书后,一定要在6个月内提起再审,一旦超过期限,法院不予受理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所以如果案子存在问题,一定要在6个月内提起。
另外关于最高院关于再审案件的指导案例中也明确:即使再审被申请人未主张“超过期限”,法院也应依职权审查时效。超过六个月,无论理由多强,程序门槛也拦得住。
换句话说,即使你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案子有问题,但是一旦错过了期限,证据再多也没用。别幻想法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效关口是死的!
五 一审、二审应当提交而未提交的证据,再审能否提交?
关于这个问题,最高院有过指导案例明确,当事人在一审、二审的时候应当提交而未提交的证据,再审法院不予采纳,因为法院会视为你自动放弃了提交的机会。
所以如果有证据,一定要及时提交,不要错过机会。
另外张律师近期在解答咨询的时候发现这种情况还挺多的,很多当事人因为不知道法律的规定,所以出现了这种情况。
最高院指导案例明确:当事人一审败诉却未将有关问题作为上诉理由,之后再以此为由申请再审的,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在二审不提,再审的时候再提,法院会视为你自动放弃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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