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法官套路 (点击视频、视频2、视频3、视频4、视频5、视频6)
冤案当事人是如何一步一步地从无罪变成有罪的?第一步,不懂法
碰上刑事冤案的人,都是第一次,谁也没有料到倒霉的会是自己,几乎没有人会未雨绸缪,平时多关注、多学习一点法律知识。
有人会说,法律是根据常识常情常理制定的,普通人、一般人凭常识常情常理就可以判断自己是否违法,确实没错。
但是,那终究是皮毛,真遇上了事,特别是当你面对枉法办案者时,他们的诱骗、胁迫、PUA,你是招架不住的。
例如一件玩忽职守冤案的当事人,他的下属的下属与其他单位的人合谋伪造测量成果和拆迁户协议,盖真实印章,骗取拆迁费。他的职责是书面要件审查,且已履职,无法发现造假,他凭直觉就知道自己无罪。
但是办案的PUA他:“你看新闻里,只要出了事,就要有人承担责任,你碰上了,没办法,想开一点。”他说:“我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办案的再PUA:“你看,开公交车的,没有违反交规,撞死了人,也是要坐牢的。”他说:“我平时工作中,发现不了造假啊。”办案的继续PUA:“你怎么会发现不了呢?你看你当时但凡认真一点,去做点这、做点那,是不是就会发现了?”办案的还激将他:“你看,某某都说自己有责任,共产党员要敢于担当啊。你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大不了就是管理不严嘛。”
其实法律规定,第一并非出了事就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还是要看是否履行了职责。第二并非开车撞死了人就一定要坐牢。第三所谓的“你要做点这、做点那,就会发现犯罪。”纯属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强人所难。第四管理不严上升到玩忽职守,就是天大的事了。
但冤案当事人当时并不懂啊,被pua后,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知不觉地配合办案的做出了违心的笔录。
再例如,我有个朋友,被所在单位违法扣减、扣缴了工资和社保,单位在帮他补发、补缴一部分工资和社保时,胁迫他签署了“不再争取其他权益”的具结书。之后,他才发现,漏掉了另一部分工资和社保,但因为签了具结书,他只好作罢。
其实,朗朗乾坤下,事事有王法。《民法典》规定,若具结书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剥夺他人合法权利,则签署内容无效。
所以,为了避免被冤、避免吃亏,我们普通人,平时还是要多关注一些法律科普文章,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那亏心的人目中有王法。
揭秘纪委:为啥贪官请的著名大律师,庭上无力,翻来覆去就那几句
贪官花大价钱请律师,结果法庭上翻来覆去就那几句,看着像在“偷懒”,其实背后全是算计。
说白了,这不是律师没水平,而是案子本身逼得他们只能这么打。下面拆开揉碎了聊:不是不想多说,是能说的真不多
首先贪腐案子的证据链,往往像铁桶一样严实。
律师接案后一翻材料,心里就凉半截——该认的事实基本跑不掉,硬扛只会更惨。
这时候,专业律师的脑子转得比嘴快:
比如赃款数额铁板钉钉,再争就是胡搅蛮缠,不如直接认了,转而猛攻 “钱是不是全算个人贪污”(比如部分用于公务开支的,得扣减);
再比如咬死 “被动收钱” 而不是主动索贿,刑期可能差好几年。
所以你看他车轱辘话来回说,其实是把子弹全打在同一个靶心上——法官听多了,潜意识也会觉得“这人好像没那么坏”。
其次,法律捆着手脚,律师也得戴着镣铐跳舞
刑法对贪腐的认定极其严格,律师想玩花样?门都没有:
钱和权必须直接挂钩:律师要是硬掰“收钱和办事没关系”,法官可能当场皱眉——除非真能拿出会议记录证明决策是集体做的;
数额认定几乎翻不了盘:收钱时间、方式、金额早被监委查得底掉,律师顶多抠细节(比如古董估价是否虚高);
退赃能减刑,但操作空间有限:贪官家属急着退钱,律师还得拦着——“全退不如部分退”,留点筹码换认罪认罚的协商资格。
这种案子就像打牌时捏着烂牌,高手也只能把“要不起”说出花来。
再有 ,话少≠没用力,庭下功夫才是真战场。
你以为律师庭上寡言是摸鱼?其实庭下早拼到吐血:
死磕证据链漏洞:比如行贿人说“周三送钱”,但那天贪官在国外——律师挖出机票记录就能掀翻证词;
押宝法官的人性弱点:法官也是人,对“退赃救母”“被领导逼着收钱”这种故事天然心软,律师就反复渲染这些点;
玩心理战拖垮控方:故意对次要证据纠缠不清,等到控方疲了,突然抛出核心争议——这时候对方容易出错。
庭上那几句车轱辘话,其实是庭下熬大夜总结的“精华液”,浓度极高。
最后,天价律师费,买的不是话多而是“精准闭嘴”
贪官家属掏几百万,还真不是雇人来法庭背书的:
防猪队友坑全家:有的律师话多还不过脑,比如把“领导暗示收钱”抖出来——直接坐实窝案;
用经验换安全:资深律师懂哪些话能撩拨法官神经(比如强调“初犯”“偶犯”),哪些话会激怒公诉人;
赌量刑不看广告看疗效:明明能判十年,律师死磕到八年,家属觉得这钱就值了——哪怕旁听者觉得“律师啥也没干”。
就像请顶级外科医生,人家手起刀落十分钟,比实习生折腾三小时管用多了。
总之,法庭是战场,不是脱口秀
贪官律师庭上话少,不是水平差,反而是高手标志:
敢对废话闭嘴——精力全用在刀刃上;
敢对风险说不——避免当事人罪上加罪;
敢对结果负责——家属掏钱买的是刑期,不是口才。
这些律师对贪官是真好。
评论:
律师其实就是“掮客”。有良知的好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协调,使双方或多方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益国益民,对宏观、大局、社会和谐与稳定都功不可没。并对涉及案件所有人(嫌疑犯、政府与司法工作人员)都是“帮助”。但是当今由于环境所迫,这样的律师已经不多了……
大律师真正发力是在庭后,法官律师都有个圈子,西政的,华政的。利用圈子去影响法官或者合议庭,和美国国会的说客公司相似。你多打几次官司,多和律师交流就知道了。现在不知道,至少以前就是这样。
这里有个问题没法破解:在那封闭的房间里,调查的口供是否属实?
搞不懂,明明已知哓贪多少了,谁都知道 犯了法律那条罪,还请律师去胡搅蛮缠,没有律师,难道法官就不会判了吗?
不管贪了多少钱的贪官,只要一请律师,肯定会把"死刑″弄成"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律师存在的意义。 贪官保了命,律师赚了钱,皆大欢乐的事何乐而不为?
贪腐受贿证据清清楚楚,律师本事最大都翻不了天,再说中国的法律条款清清楚楚,是律师都懂,再再说贪官家属化几百万请律师打官司,说明该贪官贪的钱,超出了承认的数额,还不老实,所以,必须严惩。
说白了就是几个字:“赌”,赌贪官的背后有祁同伟这样的靠山,以及能碰上陈清泉这样的法官;“拖”,寻找证据链漏洞,拖延诉讼过程,等他背后的力量发力,充分运作完毕;“搅”,和陈清泉一起打配合,把整件事搅浑,趁机减轻罪责,甚至捞人
这就是法律上的形式主义,明明是铁证如山的事为什么还要允许律师强词夺理?这样的案子是看铁证还是听律师的狡辩?难道证据事实和法律要让位于律师的颠倒黑白的狡辩吗
贪官污吏拿高额的贪污款去骋请律师,请问这笔贪污款给律师合不合法?本来应收缴国库的贪污款能让它拿去高价贿赂律师吗?应规定给贪官污吏指定律师而且是免费公益。
这类案子,法官没用,纪委有建议刑期,就得按照这个判。
案子办的扎实,律师确实就是没啥可辩护的了
见过深圳一个王姓律师,因为交通违章与交警队打官司,自己做自己的辩护人,把庭审法官和对方律师驳的哑口无言。好像他还出过一本法律方面的书,是这方面的大拿
律师这个职业说白了也是在拿钱